本篇文章498字,读完约1分钟
近日,浙江省丽水市法院系统共传唤了214名“公职人员”。他们被带到行政法院的数字法庭接受远程教育,以了解拒绝履行判决义务的后果。同一天,六个人付清了170多万元的欠款,其余的人也写了限期履约保证书。

老来一般是指有能力偿还民商事领域到期债务,但因某种原因拒绝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的人。这一次,丽水市法院共传唤了214名“老来公职”,这说明“老来”现象并不单独存在,也说明少数人是幸运的,故意对法院传唤通知视而不见。据说,公职人员是具有特殊地位的人,应该是诚实守信的先锋,以自己的行为引领社会风尚,而不应该是“老来”的成员。然而,在现实中,个别公职人员既有能力也有义务偿还他们的债务,但他们成为老前辈,这真的让人生气。

“老来”现象时有发生,这表明我国的信用制度和惩戒制度需要改进和严格执行。特别是对于那些“公务员”,除了使用社会公告和其他手段,法律的董事会应该发挥更大的声音。首先,通知了“公职人员莱莱”,法院书面通知了该单位有关情况;第二,“老赖”行为应纳入干部考核标准。如果一个干部变成了“老赖”,他的相关考核就应该被判定为不合格,这样他就失去了升迁的机会。(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作者:唐磊)
标题:对“公职老赖”法律板子要打得更响
地址:http://www.9u2j.com/wnylyw/1420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