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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香港《大公报》19日文称,咸鱼不能脱胎换骨,陈致中尽管有“立委”选举的想法,他参与的洗钱事件不久将作出决定。 据该事件的许多证人称,平子声称被父母迷惑了,但实际上是洗钱事件的ceo。 罪名成立的话可能会被监禁,但他提到了参加选举。
天网恢复,疏而不漏。 平家伪证事件前几天被审查了三次,平子陈致中因被检察院搜查时伪证,被判处三个月有期徒刑。 根据岛内《地方制度法》的有关规定,“直辖市”议员已明确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如果没有被宣布缓刑或没有执行罚款,“行政院”将解除职权。 陈致中现任高雄市议员,其判决必须立即执行,不能以罚款代替,因此伪证事件在死后晚上被免职。 想起去年年末的“五都”选举期间,在“妓女骚动”中幸运合格,没想到现在被弊病种植,真是人不如天算。

【要闻】大公报:陈水扁之子难“咸鱼翻生”

关于自己恢复原形,陈致中昨天主张对政治判决施加政治整肃。 这个发言真是胡说八道。 伪证事件是台湾查黑中心2006年调查“机要费”事件时,陈幸妤、赵建铭、陈致中发现用个人发票结算了“机要费”,当时3人供述说,被“总统”委托购买送人的物品。 结果,吴淑珍承认她通过别人收集发票核销了“机械费”,包括孩子们都帮助提供发票,特搜班据此认定平家的孩子们没有实证。 陈致中等人在伪证案件一审中也爽快地承认了罪行,后来上诉也只是对刑罚有意见,在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和“最高法院”三审中也承认了罪行。 为什么来“政治判决”? 另外,据统计,岛内历代“直辖”市、县市议员中,判决明确解职的人有6人,不是陈致中第一例。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家人被“开除”是“政治严肃”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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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陈致中妓女丑闻曝光之初,平氏也呼吁“政治迫害”。 陈致中诽谤了媒体,但在法庭上控告他为自己辩护时,因各种借口缺席。 最后,高雄地法院提出了严格的证据,结果陈致中、黄睿和、召唤妓女男三个手机交叉采用sim卡,根据电话记录,召唤妓女男说“母亲吴淑珍给他打了电话”等,说“陈致中是妓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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