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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的“血浆浇花”事件最近在社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前几天,成都市卫生局认真解决了“血浆浇花”相关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其中暴露的血液管理不善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据成都市卫生局发布的消息,这件事是成都一工矿医院销毁血浆时的违规造成的。 本院输血科值班人员发现血浆中有絮凝物后,没有按规定进行废弃解决,而是交给科室的其他人员传播给亲属和朋友,结果引起了浇花的场景。
根据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液要制定计划,不要按照合理科学的大体,浪费和滥用血液。 据血浆袋消息,该血浆采血日为2009年10月3日,失效日为年10月3日。 无论如何,代表许多无偿献血者爱的血浆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变成废品。
另外,废弃的血液是医疗垃圾的一种。 根据有关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根据附近的集中处分的大体情况,立即将医疗垃圾交给医疗垃圾集中处分机构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垃圾。 把人体产生的血浆流向社会浇花,不仅违反相关规定,也是对社会伦理和公共感情的伤害。
血液管理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面广、政策性强的社会工作,直接关系到献血者、血液使用者的健康和安全。 “血浆浇花”表明应该加强血液管理工作,加强采血机构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确保血液质量和血液安全是当务之急。 (陈健)
标题:【要闻】新华社:“血浆浇花”事情敲响血液管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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