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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

2019年8月24日,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全文约4158字,预计需要5分钟阅读。

文本:

2019年8月24日,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研讨会坚持“法治、公正、性和学术性质”的原则,专家发言完全符合法律和证据,没有预设倾向。

出席本次会议的嘉宾有:著名学者、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王西欣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权益保护顾问、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汪文华教授;刘涌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客座教授、中国首席法律官俱乐部主席刘长群先生;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原副秘书长李罗,研究员;上海师范大学兼职研究员王楠主任,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中国网、腾讯新闻、中国产经新闻、企业观察等媒体的编辑和记者。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据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负责人介绍,该公园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创建于1999年。2005年,它被国家林业局批准为中国第一个民营国家森林公园。2010年,它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点。自2002年以来,广东电网公司未经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同意,审批手续不完备,强行在公园内架设了多套高压杆塔。其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公园的生态环境、旅游资源和景观价值,还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和诸多问题,对公园的可持续发展和森林保护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广东电网东莞供电局未经园区方同意,未向园区方提供国家林业、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同意在园区内建高压塔的批复文件,在国家森林公园内非法毁林建高压塔。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目前,观音山风景区内有7组高压线,10多座高压线塔贯通架设。它们是:220千伏东濮甲、乙线,110千伏古塘线,110千伏顾青线,110千伏古玉线,110千伏古丈乙线,110千伏芦窝输变电配套线,220千伏东莞-交步双回输电线路工程;其建设时间分别为2002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和2012年。根据原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任何人占用国家森林公园的林地,必须先征得管理方的意见,然后报当地各级林业部门批准,最后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处批准。”在这七组高压线中,除一组在园区建成前就已存在,另一组同意由观音山园区建设外,其余五组未经园区、省林业厅和原国家林业局批准;未提供相关法律程序的强制施工。这些高压电塔都竖立在公园的主要旅游通道上,没有按照要求升高。景区路基高,高压线距地面仅3米。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公园多次回复供电部门,明确反对高压线路穿越观音山公园。省林业厅还致信供电部门,对穿越观音山的高压线路工程提出质疑和建议。然而,为了自身利益,供电部门无视法律法规,最终将高压电网送上观音山。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多年来,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多次发函,要求观音山风景区支持和配合在园区内架设高压线。但是,从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游客安全的角度出发,公园明确回复供电部门表示反对,并指出公园架设的高压电网存在选址不当、环境破坏、与道路地面线路距离小等问题。一旦事实形成,就会造成安全隐患,破坏森林资源,影响生态环境,降低景观价值,阻碍公园的可持续发展。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广东省林业厅在《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电网建设的批复》中明确表示不同意高压线穿越观音山公园,并强调“观音山公园是国家森林公园。根据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应本着不占用或少占用国家森林公园林地的原则,避免或减少对森林景观、生态和旅游活动的影响。由于穿越森林公园核心区的高压线会给森林公园游客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广东省林业厅建议广东电网对高压线的走向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避开森林公园或穿越公园边缘。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观音山公园是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森林法和旅游法保护。然而,高压线塔的架设不仅严重影响了公园的景观价值、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而且导致公园整体规划无法实施,严重制约了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15条第4款:“风力偏差和安全距离在高压线路走廊计算,不能在整个走廊种植植物。”如用110伏的电,从上到下10米内不得植树。为了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有必要砍伐电力设施周围的树木。因此,公园的生态完整性无法维持。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2013年,园区组织家政、林业、法律等专业人员,对园区高压线路造成的危害进行专家评估。中国林业经济协会副会长侯·先生曾经带着一颗悲伤的心说:“看着观音山高度空的‘员工’,我发现观音山已经变成了一个现代化工业设施的地方,而不是一个自然的地方。”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观音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无法实施,其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根据国家电力法的有关规定:110伏高压线与地面和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10米;220伏以上高压线与地面和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15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强调,高压电线电缆附近不得施工,即观音山后的高压线路区域不得进行工程建设。那么观音山景区的原总体规划将不会实施。根据《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禁止开发国家森林公园。原则上,只要不符合国家森林公园主要目标的项目必须绕过森林公园的范围!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许多高压电线网络和十多个线路塔穿过观音山公园,跨越几座山,导致公园的许多基础设施无法实施。例如,根据林业部批准的观音山景区总体规划,仙泉水库-观音山广场将修建一条观光索道,沿途可以欣赏到陡峭的山峰和郁郁葱葱的森林景观,是一条连接高峰活动区和高峰广场的空中等旅游线路。游客可以感受到森林中空气的清新,也可以俯瞰樟木头的风景。然而,由于许多高压线路纵横交错,该项目只能搁浅。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公园每年接待100多万游客,高压线的架设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防火压力。

观音山地形复杂,位于雷暴易发区。然而,许多现有高压线路组位于高风险雷暴区域。在雷雨多发期,公园充满了恐惧和戒备,路过这里的游客非常害怕。参观过观音山公园的各级领导都对该项目在观音山的登陆提出了质疑和批评,许多游客也对该项目提出了批评。此外,由于高压线架设在景区内,给森林和游客带来了很大的隐患。一旦事故发生,后果不堪设想。然而,供电部门对这一潜在危险视而不见,从未见过其工作人员在山上巡逻,也没有迹象表明它准备离开。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观音山公园内的多组高压线和电力设施,迫使一个国家森林公园和一个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迅速发展,陷入重重困境。

由于景区内高压线路和电力设施众多,不仅被誉为“广东百宝殿、南天门圣地”的观音山景区的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在空之前遭到破坏,而且景区的声誉和安全系数也受到严重影响。目前,观音山景区整体规划因高压线网穿越整个景区而无法全面实施,导致景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严重滞后,招商能力急剧下降,品牌形象受到沉重打击,景观资源质量下降,企业有形和无形资产大打折扣。未来,观音山景区将为此项目付出沉重的代价。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人民日报》2013年4月22日海外版、2013年1月3日《中国环境报》、2014年11月1日《中国环境先驱报》和2014年12月2日《中国绿色时报》共100多篇专题报道,报道了广东电网公司在广东省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架设高压线路杆塔的违法事实、损害和未来影响。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著名学者、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外法律》主编王西欣教授指出,2015年《环境保护法》修订后,2015年以前的环境违法行为实际上得到豁免,2015年以前的违法行为难以查处。但是,观音山公园仍然可以对电力公司高压线路的设立、规划、林业部门的许可、建设用地程序、电力设施的非法建设等进行投诉和举报。然后提起行政诉讼。“一是停止侵权。非法建造和穿越电力设施以及占用森林公园的土地已经造成了你的侵权,所以停止侵权。此外,如果线路通过合理,至少损失应该得到补偿。”。“在第二个方面,从民法的角度来看,我们必须对用益物权和经营权做出明确的定义。目前,法院否认你的用益权,但管理权不能否认。基于合同经营权,它将产生法律效益。由于建造高压线,这种好处对你造成了损害。”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著名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经济学院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认为,根据《电力法》第五十五条,电力设施与公共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相互干扰时,有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协商。“相关单位”包括电力公司和村庄,包括观音山公园。只有达成协议后才能进行建设,不能达成协议吗?“如果你不和我谈判,我不会让你建它。你强迫我报警。这是最有力的法律依据。”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合同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所有操作’都移交给你方乙方。你如何理解‘所有操作’这四个字?从法律上讲,它应该包括权利和相应的义务。不能说我们村委会的权利还在,经营带来的负担、成本和损害应该由乙方承担,这显然不符合民法最基本的公平原则,”著名学者、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权益保护顾问、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汪文华教授说。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客座教授、中国首席法律官俱乐部主席刘长群指出,观音山公园以合同和投资的形式获得的森林经营权等同于村庄和街道的权利,村庄和街道在审批电力设施穿越时没有完全的处置权。“你和甲方有平等的合同,一方不能单独处置另一方的权利。政府管理、业主管理和用户管理有各自的权利划分,观音山公园必须同意高压线穿越,否则将损害第三种权利,即用户管理权。”。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刘长群教授进一步质疑:“国家有供电计划。通过观音山的电力是否在一般规定的范围内?哪个级别的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它?这是民事商业行为还是社会福利行为?即使是公共福利也不能伤害他人。这块土地批准了吗?你做了环境影响评价了吗?这是“合理的通行证”吗?如果难以绕过,或者基本条件不具备,则将其纳入计划,通过是合理的。否则,不仅是损害赔偿,而且公园方必须行使用户管理权。”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著名学者、前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副秘书长李罗认为,高压线和变压器损害了游客的健康。上海师范大学兼职研究员王楠主任指出,高压线离地太低会大大妨碍安全生产。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著名学者、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刘永安建议,如果电力部门与村集体达成协议,而该协议对公园管理者造成损害,则可以根据《合同法》聘请专业律师出庭。(结束)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转载中国国际数据中心服务网(www.idcser/article-464910-1.html)

科创新闻网 简介:2019年8月24日,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全文约4158字,预计需要5分钟阅读。文本:2019

导言:

2019年8月24日,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全文约4158字,预计需要5分钟阅读。

文本:

2019年8月24日,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研讨会坚持“法治、公正、性和学术性质”的原则,专家发言完全符合法律和证据,没有预设倾向。

出席本次会议的嘉宾有:著名学者、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王西欣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权益保护顾问、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汪文华教授;刘涌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客座教授、中国首席法律官俱乐部主席刘长群先生;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原副秘书长李罗,研究员;上海师范大学兼职研究员王楠主任,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中国网、腾讯新闻、中国产经新闻、企业观察等媒体的编辑和记者。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据东莞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负责人介绍,该公园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创建于1999年。2005年,它被国家林业局批准为中国第一个民营国家森林公园。2010年,它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点。自2002年以来,广东电网公司未经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同意,审批手续不完备,强行在公园内架设了多套高压杆塔。其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公园的生态环境、旅游资源和景观价值,还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和诸多问题,对公园的可持续发展和森林保护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广东电网东莞供电局未经园区方同意,未向园区方提供国家林业、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同意在园区内建高压塔的批复文件,在国家森林公园内非法毁林建高压塔。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目前,观音山风景区内有7组高压线,10多座高压线塔贯通架设。它们是:220千伏东濮甲、乙线,110千伏古塘线,110千伏顾青线,110千伏古玉线,110千伏古丈乙线,110千伏芦窝输变电配套线,220千伏东莞-交步双回输电线路工程;其建设时间分别为2002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和2012年。根据原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任何人占用国家森林公园的林地,必须先征得管理方的意见,然后报当地各级林业部门批准,最后报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处批准。”在这七组高压线中,除一组在园区建成前就已存在,另一组同意由观音山园区建设外,其余五组未经园区、省林业厅和原国家林业局批准;未提供相关法律程序的强制施工。这些高压电塔都竖立在公园的主要旅游通道上,没有按照要求升高。景区路基高,高压线距地面仅3米。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公园多次回复供电部门,明确反对高压线路穿越观音山公园。省林业厅还致信供电部门,对穿越观音山的高压线路工程提出质疑和建议。然而,为了自身利益,供电部门无视法律法规,最终将高压电网送上观音山。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多年来,广东电网公司东莞供电局多次发函,要求观音山风景区支持和配合在园区内架设高压线。但是,从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游客安全的角度出发,公园明确回复供电部门表示反对,并指出公园架设的高压电网存在选址不当、环境破坏、与道路地面线路距离小等问题。一旦事实形成,就会造成安全隐患,破坏森林资源,影响生态环境,降低景观价值,阻碍公园的可持续发展。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广东省林业厅在《广东省林业厅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电网建设的批复》中明确表示不同意高压线穿越观音山公园,并强调“观音山公园是国家森林公园。根据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应本着不占用或少占用国家森林公园林地的原则,避免或减少对森林景观、生态和旅游活动的影响。由于穿越森林公园核心区的高压线会给森林公园游客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广东省林业厅建议广东电网对高压线的走向进行必要的调整,以避开森林公园或穿越公园边缘。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观音山公园是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森林法和旅游法保护。然而,高压线塔的架设不仅严重影响了公园的景观价值、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而且导致公园整体规划无法实施,严重制约了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15条第4款:“风力偏差和安全距离在高压线路走廊计算,不能在整个走廊种植植物。”如用110伏的电,从上到下10米内不得植树。为了保护电力设施的安全,有必要砍伐电力设施周围的树木。因此,公园的生态完整性无法维持。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2013年,园区组织家政、林业、法律等专业人员,对园区高压线路造成的危害进行专家评估。中国林业经济协会副会长侯·先生曾经带着一颗悲伤的心说:“看着观音山高度空的‘员工’,我发现观音山已经变成了一个现代化工业设施的地方,而不是一个自然的地方。”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观音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无法实施,其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根据国家电力法的有关规定:110伏高压线与地面和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10米;220伏以上高压线与地面和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15米。《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强调,高压电线电缆附近不得施工,即观音山后的高压线路区域不得进行工程建设。那么观音山景区的原总体规划将不会实施。根据《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禁止开发国家森林公园。原则上,只要不符合国家森林公园主要目标的项目必须绕过森林公园的范围!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许多高压电线网络和十多个线路塔穿过观音山公园,跨越几座山,导致公园的许多基础设施无法实施。例如,根据林业部批准的观音山景区总体规划,仙泉水库-观音山广场将修建一条观光索道,沿途可以欣赏到陡峭的山峰和郁郁葱葱的森林景观,是一条连接高峰活动区和高峰广场的空中等旅游线路。游客可以感受到森林中空气的清新,也可以俯瞰樟木头的风景。然而,由于许多高压线路纵横交错,该项目只能搁浅。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公园每年接待100多万游客,高压线的架设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和防火压力。

观音山地形复杂,位于雷暴易发区。然而,许多现有高压线路组位于高风险雷暴区域。在雷雨多发期,公园充满了恐惧和戒备,路过这里的游客非常害怕。参观过观音山公园的各级领导都对该项目在观音山的登陆提出了质疑和批评,许多游客也对该项目提出了批评。此外,由于高压线架设在景区内,给森林和游客带来了巨大的隐患。一旦事故发生,后果不堪设想。然而,供电部门对这一潜在危险视而不见,从未见过其工作人员在山上巡逻,也没有迹象表明它准备离开。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观音山公园内的多组高压线和电力设施,迫使一个国家森林公园和一个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迅速发展,陷入重重困境。

由于景区内高压线路和电力设施众多,不仅被誉为“广东百宝殿、南天门圣地”的观音山景区的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在空之前遭到破坏,而且景区的声誉和安全系数也受到严重影响。目前,观音山景区整体规划因高压线网穿越整个景区而无法全面实施,导致景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严重滞后,招商能力急剧下降,品牌形象受到沉重打击,景观资源质量下降,企业有形和无形资产大打折扣。未来,观音山景区将为此项目付出沉重的代价。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人民日报》2013年4月22日海外版、2013年1月3日《中国环境报》、2014年11月1日《中国环境先驱报》和2014年12月2日《中国绿色时报》共100多篇专题报道,报道了广东电网公司在广东省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架设高压线路杆塔的违法事实、损害和未来影响。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著名学者、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外法律》主编王西欣教授指出,2015年《环境保护法》修订后,2015年以前的环境违法行为实际上得到豁免,2015年以前的违法行为难以查处。但是,观音山公园仍然可以对电力公司高压线路的设立、规划、林业部门的许可、建设用地程序、电力设施的非法建设等进行投诉和举报。然后提起行政诉讼。“一是停止侵权。非法建造和穿越电力设施以及占用森林公园的土地已经造成了你的侵权,所以停止侵权。此外,如果线路通过合理,至少损失应该得到补偿。”。“在第二个方面,从民法的角度来看,我们必须对用益物权和经营权做出明确的定义。目前,法院否认你的用益权,但管理权不能否认。基于合同经营权,它将产生法律效益。由于建造高压线,这种好处对你造成了损害。”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著名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民商事经济学院环境资源法学研究所所长王灿发教授认为,根据《电力法》第五十五条,电力设施与公共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在新建、改建或扩建中相互干扰时,有关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协商。“相关单位”包括电力公司和村庄,包括观音山公园。只有达成协议后才能进行建设,不能达成协议吗?“如果你不和我谈判,我不会让你建它。你强迫我报警。这是最有力的法律依据。”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合同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款,‘所有操作’都移交给你方乙方。你如何理解‘所有操作’这四个字?从法律上讲,它应该包括权利和相应的义务。不能说我们村委会的权利还在,经营带来的负担、成本和损害应该由乙方承担,这显然不符合民法最基本的公平原则,”著名学者、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权益保护顾问、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汪文华教授说。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客座教授、中国首席法律官俱乐部主席刘长群指出,观音山公园以合同和投资的形式获得的森林经营权等同于村庄和街道的权利,村庄和街道在审批电力设施穿越时没有完全的处置权。“你和甲方有平等的合同,一方不能单独处置另一方的权利。政府管理、业主管理和用户管理有各自的权利划分,观音山公园必须同意高压线穿越,否则将损害第三种权利,即用户管理权。”。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刘长群教授进一步质疑:“国家有供电计划。通过观音山的电力是否在一般规定的范围内?哪个级别的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它?这是民事商业行为还是社会福利行为?即使是公共福利也不能伤害他人。这块土地批准了吗?你做了环境影响评价了吗?这是“合理的通行证”吗?如果难以绕过,或者基本条件不具备,则将其纳入计划,通过是合理的。否则,不仅是损害赔偿,而且公园方必须行使用户管理权。”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著名学者、前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副秘书长李罗认为,高压线和变压器损害了游客的健康。上海师范大学兼职研究员王楠主任指出,高压线离地太低会大大妨碍安全生产。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著名学者、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法律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刘永安建议,如果电力部门与村集体达成协议,而该协议对公园管理者造成损害,则可以根据《合同法》聘请专业律师出庭。(结束)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高压线穿越研讨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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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编辑:全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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