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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民日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着言行一致、规划现实、思想成果等现象。,并使用总结材料来“包装”工作绩效。工作一开始,我们就急于总结成绩,提倡宣传。在年底和年初,这样的“物质成果”更加突出。

“材料政绩”要不得

王燕虎(北京媒体人):当“物质成就”现象出现时,所有的板都不会被一线员工砸到。事实上,他们只是“物质成果”的“生产线”上的最终执行者。“物质成果”背后的压力传递机制和错误的成果观是“物质成果”现象的根源。一些地方领导人在制定了一定的政策,启动了一定的项目后,却无视客观的生产规律,急于看到成绩,汇报成绩,以增加自己仕途的分量。在“领导要政绩”的压力下,基层工作者不得不夸大自己的工作成绩,甚至弄虚作假。纸上的目标已经变成了实际的结果,“物质成果”已经被炮制出来。因此,严格的评估只是基本的政策。各级部门要从基层做起,就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实事求是,不违反客观生产规律,让物资工作有效率、有秩序地进行,不要弄虚作假。

“材料政绩”要不得

江德斌(浙江泰州人):“物质成果”是另一种形象工程。为了反映工作成绩,不管实际操作情况,我们都赶时间,但我们不务实,拼凑数据,欺骗群众。这种做法只是掩耳盗铃,为政治成就粉饰现实,最终欺骗自己和他人。这项工作应该在实践中进行,而不是纸上谈兵。地方领导和基层工作人员要有责任感,认真执行各项政策,不贪功。遏制“物质成果”,要下大力气审时度势,不要被华丽的材料所欺骗,要根据有关数据和信息分析材料的真伪,追根溯源,核实真伪,杜绝虚假成果。同时,对于掺入水的“物质成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一切都应以事实为准绳,对欺诈行为保持“零容忍”。

“材料政绩”要不得

乔新生(武汉教授):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监督机构,有利于根治“物质成果”之病。如果行政机关通过仔细包装材料欺骗上级机关,监督机关可以启动调查程序。年底和年初,一些单位在总结报告中列出了成绩,相当于单位负责人所做的承诺。监督机构可以检查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如果发现报告中的工作根本没有落实,应追究单位负责人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材料政绩”要不得

总之,监督机构对董国先生来说是他们的噩梦,他是个浪费钱的人。中国正在北京、山西等地进行监督改革试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已经批准了关于设立监督委员会的法律决定。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监督委员会将在全国各地成立,并将对那些善于欺诈的国家雇员采取严厉的纪律措施。

“材料政绩”要不得

(整理:谢世良)

标题:“材料政绩”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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