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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杨涛
日前,统计局对5万家文化(600,576,买入)及相关企业的调查显示,2016年营业收入为80314亿元,比上年增长7.5%。与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相对应,文化金融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成为我国金融改革和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的重要“切入点”。同样,文化金融的发展也存在许多误区和挑战,亟待厘清改革和探索的重点。
首先,新型文化金融创新的基础在于文化环境。文化是一个非常宽泛的人文概念,很难给文化下一个准确或精确的定义。然而,在东西方的字典和百科全书中有一个共同的解释和理解:文化是人类所有的精神活动及其与政治和经济相关的产物。
从大文化的角度来看,金融的发展不仅要促进文化的发展,还要受到文化环境的制约,不能独断专行。当前,中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经济社会发展中许多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从根本上说,文化水平的不足也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无论是环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观,还是充分借鉴和发掘现代市场经济文化的精髓,都对我国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文化金融的角度来看,这意味着,一方面,金融创新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符合当代各国文化共性的全新的积极因素和提升中国传统文化的新的文化基础。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不是“一切由经济利益决定”。另一方面,围绕文化元素的金融创新,就像“啤酒泡沫”一样,可以适度发展,但如果“太多”,味道会变得更差。也就是说,我们还应该避免文化产品和服务过度金融化的倾向。
第二,新型文化金融创新的核心驱动力(爱情基础、净值、信息)是“新技术”。作为信息密集型产业,信息技术的每一次创新和大规模应用都深刻地改变了金融业的面貌。从这个角度看,“金融技术”可能是一个比“互联网金融”更有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标签。与“互联网金融”相比,“金融技术”一词更注重以大数据、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轮信息技术的应用和普及,强调其在提高金融效率和优化金融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
应该说,金融技术使新型文化金融带上了进一步飞跃的“翅膀”。依靠金融科技的突破,文化金融领域还可以更有效地解决信息不对称、搜索成本、匹配效率、交易成本、规模经济和风险控制等问题。然而,在百慕大三角困境可能存在的许多领域可能会有新的突破,例如中小型微型文化企业的融资和文化产品的资本化。
第三,新文化金融的生命力在于“新制度”。文化金融的新创新不仅在于制度主体、产品形式和市场结构的改变,还在于文化金融基础环境和“土壤”的改善,使文化金融拥有更好的“基础设施”。例如,与文化金融领域相关的法律规则、自律机制、权利保护、交易规则等也需要更加科学、合理、公开和透明。
此外,在传统文化金融的发展中,协调不同主体的利益并不容易,少数主体可能在金融活动中获得更多的利益。从长远来看,新文化金融的发展需要建立共享共赢的协同创新机制,避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现象。例如,新文化金融不仅是精英的“利基金融”,也是大众的金融。去年在杭州举行的20国集团峰会提出了“数字普惠金融”的概念。在文化金融领域,也有必要实施数字化和包容性的金融创新。
总之,新文化金融有着巨大的“想象空空间”和探索领域,也能有效地实现“1+1大于2”的文化+金融。在这个过程中,要努力实现“好钱赶坏钱”,通过“强身健体”和“适度服药”来驱除各种“毒素”和“垃圾”,真正把文化和金融打造成“朗朗清空".”(编辑朱乃娟)
标题:新型文化金融发展有三大“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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