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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最近就证券及期货(专业投资者)规则的拟议修订展开谘询,谘询于四月三日结束。修订后的建议包括扩大机构专业投资者的种类,降低个人专业投资者的门槛,这意味着未来获准在深圳买卖创业板的投资者数量将会增加。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的联合公告,通过深交所买卖深交所创业板股票的投资者仅限于香港相关规定界定的机构专业投资者。根据香港现行的《证券及期货(专业投资者)规则》,香港的专业投资者分为机构专业投资者和个人专业投资者,其中机构专业投资者包括总资产不少于4,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信托公司、投资组合不少于8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或总资产不少于4,000万港元(或等值外币)的公司或合伙企业,以及只有一家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在一月一日发表的咨询文件中建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类别应扩大至包括主要业务(但并非唯一业务)为持有投资项目并由至少一名专业投资者全资拥有的公司,以及全资附属公司符合专业机构投资者条件的公司。
香港证监会指出,这项调整是因应业界的需要而作出的,因为某个人或公司为投资目的而设立公司的情况相当普遍。虽然这些投资公司也可能经营其他业务,但这不会严重影响或使它们偏离主要投资业务。此外,如果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资产总值或投资组合符合成为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条件,则公司具备专业投资者资格是合理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咨询文件中,香港证监会建议大幅降低个别专业投资者的识别门槛。根据现行规定,成为个人专业投资者的条件之一是其个人账户或配偶或子女共同拥有的账户的投资总额不得少于800万港元。香港证监会在咨询文件中建议,在确定个人投资总额是否达到800万港元的最低限额时,不仅可以计算配偶或子女的内外投资,还可以计算申请人的父母、兄弟姐妹、公司业务伙伴等共同拥有的账户中的投资组合份额。此外,香港证监会还建议,申请人全部或部分拥有的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所持有的资产也可以计入个人投资总额。
“这减少了机构专业投资者变相进入的障碍,因为个人专业投资者全资拥有的投资公司可以被认定为机构专业投资者。随着个人专业投资者门槛的降低,机构专业投资者的门槛实际上也在降低。”一些分析师指出。
证监会预计,根据这些建议,更多投资者将有资格成为专业投资者。
据了解,香港投资者一直有必要配置深圳创业板。此前,由于非机构专业投资者无法通过深交所投资深圳创业板,部分投资者只能选择在香港上市的rqfii a股创业板etf,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的投资热情。
标题:深市创业板有望迎新“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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