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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真的越来越近了吗?这个问题是因为最近的一份报告而提出的。

5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5次会议召开,通过了《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会议强调,推进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要立足现有信息资源,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确定系统收集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范围,建立健全标准和管理制度,实行信息分类管理和全追溯安全机制,加强安全技术保护,推进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应用。

开征房地产税需要明确的问题还不少

对此,一些分析人士认为,未来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和房地产税的征收应该建立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建立和互联的基础上,这是非常重要的。

事实上,早在今年3月,《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就已经公布了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去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保证信息安全和规范使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次收集居民和非居民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收入监控方式,提高居民收入信息监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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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底发布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征管数据将于2018年集中到国家税务总局,建立自然人征管系统,实现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到2020年,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将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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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是否为开征房地产税铺平了道路?因为这项税收确实吸引了各方的注意力。

让我们看看权威的声明。一是5月2日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立法工作方案》,其中将房地产税法的制定纳入“准备和研究示范项目”,并提出“这些立法项目应视情况由有关方面进行调查和起草”。安排在2017年或以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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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房地产税法仍处于“准备阶段”。

另外,今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表示,房产税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加快房产税立法,适时推进改革。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政府的要求进行房产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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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讨论和研究,开征房地产税已被提上立法和政策议程。那么,应该如何征收房产税呢?在房价高企、房价收入比明显偏高的背景下,普通居民能负担得起什么样的税率?在此基础上如何分配税收负担?这一系列问题显然需要进一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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