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331字,读完约6分钟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检查和纠正“四风”。最近,许多地方推出了升级版的“禁酒令”,对官方接待中的饮酒行为实施更严格的限制。
以前,平日中午通常禁止饮酒。最近发布的禁止令升级版对时间、场合、饮料等方面有更严格、更详细的限制。各地通过严格的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落实了禁止令,赢得了干部群众的支持。
为什么“禁止令”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有效执行禁止令需要什么样的条件、环境和氛围?《干部状况新观察》栏目推出了“禁止令升级”系列报道,介绍了地方措施及其效果,重点关注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编辑
"不准喝酒,这意味着任何人或任何单位提供的酒都是不允许的."2016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颁布了《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规定》,强调“严禁饮酒”,明确规定因外事、招商等特殊情况需要饮酒的,应报同级纪委审批。
曾有一段时间,一些干部在接待官员时“任性”,喝了几杯酒后没有任何克制和恐惧。有些人违反公款吃喝,甚至有因饮酒导致死亡的悲剧。
现在,新的“禁止令”已经实施了8个月。它是如何实现的?干部群众反应如何?记者进行了调查。
过去,官方接待并没有完全禁止饮酒,一些干部因为饮酒而出现了许多问题
2015年2月,吉木萨尔县原胡庆阳乡党委书记华民和原乡派出所所长白晨云吃、喝非法公款,导致一人酒后死亡。随后,华民等人统一口径,提供虚假信息对抗组织调查。最终,涉案的13名党员干部全部得到处理,华敏和白晨云都被判处缓刑,降为办事员。
“过去,有关接待工作的规定并没有完全禁止饮酒,一些干部因为饮酒而出现了许多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办公室主任吴红彬表示,从近年来对这类问题的调查研究来看,一些党员干部利用公务接待吃喝浪费;有些人饮酒过度,行为不端,行为不当;有些人喝酒时会犯错,耽误工作,甚至引发其他事故。这些行为不仅影响党员干部自身的形象,也损害了党的形象。
在纪律严明的情况下,仍有人精神瘫痪,逆风犯罪。2016年5月5日,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党组副书记、主任马国忠(时任雷姆县东城镇沈家沟村“访汇居”活动工作组组长)同意该中心。昌吉管理部原副主任带领包括该部工作人员蒋在内的9人,以与沈家沟村党支部“结对共建”活动的名义,参观驻地队,购买了价值100元的物资。
那天晚上,马国忠和其他五名驻地小组成员与邓英和其他人共进晚餐。“我上来没吃饭的时候,喝了5轮白葡萄酒。”据调查人员称,姜醉酒后出现异常,被送往县医院急救后死亡。
在调查中,还发现马国忠还有其他问题。昌吉州纪委撤销了他在党内的职务,并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由县一级的领导职务降为正职的非领导职务;给其他6个人不同程度的惩罚。
“这一案件表明,在纪律集中整顿的现阶段,少数党员和少数干部仍然逾越党的纪律,无视纪律,走自己的路。少数党的组织执政能力弱,纪检监察机构薄弱,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不严格。”吴红彬说。
大多数党员干部把“禁酒”当作“护身符”,感到“完全自由了”
2016年9月,自治区纪委在调查的基础上,开始起草《自治区公务接待禁止饮酒规定》。“总共有9篇文章和548个单词,看起来很简单,但它们非常强大。”自治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办公室副主任李浩军介绍说。
《条例》颁布后,自治区纪委在监督纪律的同时,重视社会各界的反应。“总的来说,反响很好。毕竟,少数人爱喝酒,大多数党员干部把‘禁酒’当作‘护身符’。”李浩军告诉记者,有些干部是被迫喝酒的,“端酒杯容易做事”和“酒杯一端放松政策”的观念在一些干部心中根深蒂固。
在政府部门工作的王志伟对此有着深刻的理解。“我自己不喝酒,但我经常去美国南部旅行。”当地干部觉得不喝酒就意味着不给面子,甚至认为我会让他们在工作中难堪;我经常不喝酒,有时我觉得我不能和他们说话。但事实上,工作就是这样。在酒桌上闲逛不仅浪费时间,还会让人缺乏精力去实现它。现在不许我喝酒,我完全自由了。”
“禁酒”促进了社会风气的改善,不仅放松了干部的束缚,也减少了私营企业的损失。在喀什经营着一家小公司的王来顺说,“禁酒真的很好”,但一开始他有点担心。“我们做生意的时候,总是要为别人安排饭菜。过去,人们一顿饭吃、喝、再喝两个小时,几乎无所不谈。然而,我们安排在工作餐后吃40分钟就离开,我们甚至没有时间交流。”
“现在大家都一样,你不用担心。过去,酒桌上的一切都是在办公室里讨论,习惯也就自然了。”他笑着说。
如果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喝酒,就应该报纪委批准,而且领导应该带头执行,防止少数人钻空子
虽然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模糊,认为管理层死气沉沉,手脚不听使唤,甚至是顶风作案的,但毕竟这样的干部是少数。李浩军介绍说,该条例颁布以来,在各地的实施情况一直很好。到目前为止,只调查和处理了一起案件。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经济检查组组长杨晓军在官方招待会上提供了9瓶啤酒,并受到党内警告。“我马上醒了。这是为了努力工作并获得好运。”杨晓军说,他真正意识到“禁酒”是一条“高压线”,绝对不能碰。
《条例》第三条规定了特殊情况:“因外事接待、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需要饮酒的,应当报同级纪律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审查批准。”
“到目前为止,这一条已经严格执行,包括自治区领导在外事接待会前向自治区纪委提交批文,并由领导带头执行。在这样的速度下,他们为大多数党员和干部树立了榜样。”李浩军说,他听说一些党员干部提到,吃饭后,他们可以叫两个企业的负责人喝酒后批准。“这是不可能的。到目前为止,这种情况还没有发生,因为在审批过程中,纪委会严格控制,例如,它有一个具体而明确的定义,什么是吸引投资,谁需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有效地消除了少数人从钻井。(记者李亚男)
标题:升级版“禁酒令”变干部“护身符”
地址:http://www.9u2j.com/wnylyw/138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