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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五,国家审计署披露,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8家重点商业银行违规放贷,办理票据业务175.37亿元,资产质量管理存在贷款分类调整不及时、新旧贷款置换、一本通回购转让、不切实际授信、过桥贷款企业成本增加等问题。据认为,这些问题导致不良资产信息披露不充分,信贷投资反映不准确。
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真实反映,投资方向符合政策要求。特别是商业银行要适当向企业发放贷款,禁止商业银行要求企业(个人)先“还旧账”,再“借新账”,增加企业融资成本,这是商业银行必须执行的监管要求。过去两年,银行监管当局明显加强了这方面的监管。然而,从审计署披露的问题来看,商业银行在反映信贷资产质量、投资信贷和执行相关金融政策方面仍然存在不足。此外,就国家银行机构而言,八家商业银行的问题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有人可能会说,反映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不真实是银行内部经营管理的问题,真假数据与公众切身利益关系不大,不会给社会带来很大危害。这是一个非常混乱和错误的观点。银行能否真实准确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直接关系到我国金融宏观数据的真实性。虚假和粉饰的信贷数据会影响决策层对信贷资产质量的整体判断,并会给后续一系列货币信贷政策的制定带来“麻痹”效应,导致政策反应缓慢,并可能失去处置不良信贷资产的有效机会。此外,如果不良信贷资产反映中的欺诈现象在商业银行普遍存在,可能会导致银行机构出现大规模坏账,加剧高坏账风险导致的我国银行机构系统性危机的可能性,最终影响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然而,银行信贷“脱离实际”和企业(贷款户)“以旧还新”的危害更大。近年来,我国银行业机构对信贷资产的投资已成为一个突出问题,这加剧了信贷资产泡沫化和空转型的趋势,也使实体经济中融资难和融资贵成为一种痼疾。尤其是“弃农为虚”,使“三农”产业成为“高风险产业”和融资中最脆弱的产业。与此同时,我们应该更多地关注这样一个事实,即银行在信贷资产中不仅存在“脱离现实、虚拟化”的倾向,而且还单方面防范自身风险。他们毫不犹豫地让企业向社会高利贷融资机构借钱偿还旧债,然后发放新债,这使企业遭受高利贷剥削,使企业融资雪上加霜。据审计署披露,银行要求企业“借新还旧”,20家企业筹集的过渡性资金年均利率高达27%。此外,银行机构的贷款做法,如放贷、切断贷款和施压贷款,使企业陷入困境。
商业银行不遵守信贷管理规则,无视监管部门或其上级管理机构为确保信贷资产质量和贷款投资的真实性以满足政策要求而提出的要求。除了心中缺乏对金融关系和社会稳定大局的认识外,还与对信贷问题缺乏监管有关。因此,要改变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质量反映不真实、信贷投资不真实的现状,有必要从四个方面进行重拳出击:
一是改变银行机构现有的绩效考核机制,确保信贷管理行为得到真正体现;建立更加科学的高管绩效和员工薪酬评估机制,遏制过分追求企业绩效的评估方法不断蔓延。
二是监管部门建立科学、严格的银行机构信贷业务行为动态和静态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及时性、敏感性和有效性;加大责任评估和调查力度,对不真实反映信贷资产和信贷投资质量的银行高管及其员工追究经济和行政责任,增强监管约束力和威慑力。
第三,完善社会监督体系,使全社会能够监督银行的信贷供给和经营行为。我在此呼吁成立辖区内贷款企业(户)协会,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业协会、相关社会团体、金融社会监督员等组成。,监督检查银行的信贷投资。如果发现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脱离实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倾向,请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上级管理机构予以说服、告诫和岗位调整。
第四,督促银行业机构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消除片面追求银行自身经营效率的偏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把防范金融风险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放在信贷经营的同等重要位置,并将其作为生命线,为银行稳定运行创造良好环境。
(作者是中国地方金融研究所研究员)
标题:莫开伟:审计署让商业银行 信贷乱象露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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