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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周志忍:“一律”虽然效率不高,但至少表现出低级的公平,从这一点来看也是“下一个优”方案,没办法。
文:周志忍
“一律”:不合法,没有招聘馀地
干部的工作年龄阶段性减少,确实是因为年龄线“一律”的方法。 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也有人归结为对干部年轻化政策的“片面理解”。 在普遍存在某种现象的情况下,这种解释没有简化。 官员对政策的理解从“单方面”走向“全面”,除了加强教育学习以外,我不认为还有更好的方法。 所以,诊断趋向于简单化,处方及其效果可以说是因为忽视了制度的建设和完整性。
最核心的制度建设是什么? 当然是干部选拔录用制度。 现在的制度和实践中的各种缺陷,严重影响了选人使用者的信誉度,不仅在大众中不满,干部队伍也是如此。
我不反对“一刀切”,但其前提是“偏好”,确保留下真正优秀的人才,这不仅显示了制度的效率,也显示了更高水平的公平性。 “一律”虽然没有效率,但至少从显示低水平的公平这一点来看,那也是“二次优”方案,没办法。 在决策机构不健全的情况下,赶紧“一刀切”,投机钻探者留任的概率很高,不仅失去效率,而且可能牺牲了低水平的公平,我相信这是大家最不想看到的结果。 “一律”不是带有坏官场风气的罪魁祸首,其最大的问题是浪费人力资源,这必须证明可以用其他方法处理。
“低职高配”:警戒成为普遍的期待
近年来,一点地方为了稳定县级主要领导干部队伍,相继实施“低职高配”制度,出现了很多“副厅级”县官。 有人把“低职高配”看作是解决“天花板”困境的技巧之一,我不这么认为。
首先,这一招没有普遍的应用价值。 既然要对比“第一领导干部”,“低职高配”只能惠及少数,意味着陷入“天花板”困境的第一不是这些人,第一领导干部享受着“退居第二线”的过渡期。 关于副职,可以用“常务”称号处理正职水平,但幸运的人显然很少。 一个制度设计只是帮助少数人突破困境,而且人为拉开本来就很大的差距,可能会加剧很多人的心理不平衡和怨恨。 其次,社会上副职太多,减少副职也是中央的既定政策,尝试“低职高配”的地方不知道如何解决职数限制,副厅长兼任县委书记会对厅级班的运营有什么影响。 但是,也有应该确定“低职高配”有连锁效果的东西,用它来解决“天花板”的困境需要系统的考虑。 第三,用“低职高配”解决“天花板”的困境是不能持续的。 人们之所以从“低职高配”看到一线曙光,正是因为这种现象不普遍。 如果作为政策登场的话,“低职高配”就会成为普遍的心理期待。 下一个问题是空之间到底有多大? 取消副职数量限制空之间扩大的话,时间一长,大家又会在“高配”的职位上堆积如山。 也就是说,“高度”提高了,但“天花板”依然存在,“困境”依然存在,但社会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就像官员的“59岁现象”恢复到60岁的退休制度一样,将退休年龄提高到70岁时,看到的是“69岁现象”。
破解之路:选拔录用机制需要突破
要解决“天花板”的困境,重要的是复制到干部选拔录用机制中。 不可否认,有关部门为改进干部选拔录用机制而不懈努力,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取得了积极的进展。 但是,上述调查的结果表明,现在的机制及其实际效果没有得到广泛的赞同和赞同。 “学习型组织”应该反省:我们努力的着眼点、方向、范围应该改善吗? 需要一点划时代的措施吗?
符合国情的“官”“官僚”的分工应该提高日程。 这里的“官”是指政治家,“官僚”是指职业公务员,应该分别指不同职业生涯迅速发展的轨道。 在美国,如果选择加入公务员队伍,其最高水平和我们的副厅水平几乎一样。如果像文书一样选择公务员队伍中的任一个,到退休为止都是文书。 对文书的职业前景不满意的,可以报考其他工种。 如果觉得最高副厅级有点屈才,就可以辞去知事、市长职务参加竞选。 当然,努力失败只能是自己倒霉。 有这样的认识和心理期待,大家就没那么浮躁,浮躁也没用。 你可以从其中得到一个启示。 既然“组织”主导的选拔录用机制无法消除怨恨,为什么要“赋予权利”? 中央推进民主化,干部提拔应以民众满意、民众支持、民众评价为首要依据,强调组织部门应在这方面搞好文案,实现观念突破和制度创新。
标题:【要闻】《中华文摘》文案:干部年龄该不该“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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