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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航班起飞的前一天,通过网站购买的机票突然收到一条“航班取消”的短信。然而,发送短信的不是空航空公司,而是骗子;在我收到网上购买的商品之前,我收到一个骗子发来的短信,说因为我不能发货,我要求买家申请退款...和我遇到的情况一样,很多人一定也遇到过。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网上购物、移动支付和大数据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给个人信息安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风险,针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不断增加。
将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的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
去年11月7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网络安全法》,旨在保护个人信息,打击网络欺诈,明确“网络空".”的原则
那么,让我们先来看看网络安全法是如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如果网络产品和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的功能,其提供者应该明确指出并获得用户的同意;网络经营者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害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以其他非法手段窃取或者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任何个人或组织都应对其使用互联网负责,不得成立实施欺诈或传授犯罪方法的组织。
那么,如何定义“公民个人信息”?将于2017年6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除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联系方式、地址、账户密码、财产状况等外。,行踪也包含在公民个人信息的字段中。
同时,上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方式发布公民个人信息,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根据不同类型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司法解释设定了不同的量化标准。
此外,为了有效加大对参与公民个人信息公开案件的行业“内鬼”的处罚力度,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当“情节严重”时,行业“内鬼”泄露信息的数量和数量标准应减半,从而降低定罪门槛。
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不仅给大众带来了便利,也带来了许多网络安全隐患。由于一些网络运营商需要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他们掌握着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这些信息一旦泄露,将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和严重的有害后果。因此,有必要为公民的个人信息建立一个“保护伞”。《网络安全法》的实施表明了国家对反电信欺诈的重视和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的决心。
标题:建立个人信息“保护伞”非常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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