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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五部委发布的《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2016-2020)》强调多部门统筹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关键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笔者认为,全面监管意味着改变过去“门前雪”的监管理念,现在将金融业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联合监管,有利于提高金融市场的效率,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

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金融改革不断深化,已成为金融强国。然而,随着金融业的双向开放和创新步伐的加快,新的金融形式不断涌现,对同类业务和产品的监管存在不同的标准,有时还存在不合理的监管竞争,使得金融体系运行不够顺畅,拖着中国的后腿成为金融强国。

因此,在新形势下,金融业的发展需要多部门提高和改善整体监管的监管能力,从而形成金融发展和监管的强大合力,进一步提高金融效率,防范金融风险,增强我国的综合金融竞争力。

那么,如何协调监管呢?笔者认为,有必要协调相关部门的监管资源,完善现有监管协调机制,努力推进跨市场、跨领域金融业务的协调监管。目前,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理财、基金等领域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由于单一部门监管缺乏相关监管依据,如果某个环节存在风险,跨行业监管难以协调,甚至相互制约,无法及时化解风险,从而带来金融风险。因此,“一方三会”的联合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改革,消除真正的空监督区,避免监督的空白色,提高监督效率。

总之,中国应着力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尽快建立覆盖面广、环节全的协调金融监管体系。只有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金融才能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
标题:金融业发展迫切需要统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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