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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最近发布的《法治蓝皮书》(2017年),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发明专利申请110.2万件,同比增长18.7%,连续五年位居世界第一。然而,蓝皮书也显示,企业申请的大量专利并没有真正用于提高产品质量。
专利申请数量连续五年居世界第一,给我们带来了“专利大国”的美誉,这表明中国的科技创新潜力巨大。然而,潜力并不代表能力,大量的专利并没有真正投入使用以提高产品质量,这已经成为我国产品供给整体质量低下和创新不足的根本原因。换句话说,我们是“专利大国”,但不是“专利强国”,甚至不是“创新小国”。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一方面,专利评估系统片面追求数量,陷入了“数字陷阱”——如果企业想享受优惠政策,认证高科技企业,它们都有专利指标;地方和单位的人才引进和人才评价也有专利指标要求,但相关要求通常只要求数量,不要求质量。只评估专利申请的数量,但不评估专利申请的质量。在国家税收、地方政府激励等优惠政策的诱惑下,许多企业会满怀信心、大胆地制造大量所谓的“专利”,获得相应的利益后,就会被束之高阁,不会被市场所利用。结果,出现了大量的“无效专利”、“问题专利”甚至“垃圾专利”。
另一方面,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太低,这使得许多企业不愿将专利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当一些企业在专利研发上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千方百计提高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时,其他企业只需要付出较低的成本,依靠假冒他人的产品就能生存下去,这让专注于专利研发转型的企业感到尴尬。此外,即使侵权企业被起诉,其承担的非法成本也没有足够的威慑力,这进一步导致企业倾向于将专利保留在概念中。
为了改变专利申请数量大、转化率低的尴尬局面,专利评估应由“数量评估”向“质量评估”转变,坚持“少而不滥”的原则。在这方面,四年前出版的《法治蓝皮书》(2013年)建议,应重点评估专利申请的创新能力以及专利内容是否属于国家支持的产业技术,尤其是专利转化率。
在专利保护方面,2008年修改《专利法》时,虽然法定赔偿限额从50万元提高到了100万元,但仍不是惩罚性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应全面推行,甚至巨额赔偿,以增加侵权成本。有些企业承认专注于专利的研发,但不敢申请专利,因为“一旦申请,就必须向公众披露专利内容,有些竞争对手可能会模仿,这对我们造成致命的打击。”为了保护专利研发的初衷,有必要对假冒行为进行致命的打击,并对其亏损和破产进行惩罚,以树立对专利的敬畏。
标题:专利申请莫成为“数字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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