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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与中国大陆竞争激烈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相对较低,综合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不应超过35%,最好设定在25%。
编者按:从2011年9月1日起,mainland China 3500元的免税政策已经实施了八年。在过去的八年里,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从47.16万亿元(2011年的国内生产总值)攀升至82.71万亿元(2017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但最引人注目的免税额度从未改变。现在,自1980年个人所得税立法以来,第七次大检查和为期一个月的咨询期已经结束,人们关注的焦点是增加免税额度、特别附加扣除和征收工资薪金等类似性质的劳动收入。但是,增加免税额和特别附加扣除额能减少多少税收负担?这会减少国家税收吗?复杂的改革规则将如何实现?政府将如何面对征收和管理成本的突然增加?《金融街客厅》推出了一系列对话,邀请了业内知名专家,为中国人民扫清了改革的复杂迷雾,分析了此次改革的真正核心。
[本期嘉宾]杨志勇,经济学博士,国家经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学术委员会委员,金融研究室主任,《金融智库》副主编、编委,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税研究中心主任。
[核心观点]
1.对免税金额的理解:综合收入不仅可以每月扣除5000元,还可以扣除5000元+分类收入扣除额[征求意见稿中没有明确说明,是需要调整的缺陷]+特殊附加扣除额。
2.对特殊附加演绎的理解:简化。子女教育基本相当于子女抚养费,每年可以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年龄扣除一定的金额,无需提供发票。
3.资本所得税税率为20%,低于适用于劳动收入的最高边际税率。追根溯源,这是最相关的照顾税源!
4.过分强调对高收入人群征税不利于中国吸引国际高端人才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这项改革不涉及降低最高边际税率,但应该降低到25%。
第二节杨志勇:过度强调对高收入人群征税的弊端
金融界:将免税额度提高到5000是这次受到广泛关注的一点。你觉得这个数额怎么样?
杨志勇:对这5000元的理解应该结合个人所得税的定位。
如果2011年确定的月工资和工资收入扣除费用标准3500元是合理的,那么如果不考虑生活费用,而只考虑生活费用的其他上涨因素,每月5000元(每年60000元)基本相当于当年的3500元。因此,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我没有对此发表意见。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确定应税收入是合理的。综合考虑各种综合收入,在分类所得税制下,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从收入中扣除各种成本和费用后确定的。这种做法符合“收入”的内涵,应在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后予以继承。劳动报酬、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都是投入一定的特殊成本后的可能收入,不同于基本生活费用。现行的分类所得税制度规定,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可以扣除800元;超过4000元的,可扣除20%。综合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实施后,应保留上述规定,三类收入在扣除20%(不含800元,不超过4000元)后全部计入综合收入。为了更好地衔接现行税制,鼓励创新和文化繁荣,薪酬收入应扣除30%。《征求意见稿》中没有规定这种扣除,这是一个需要纠正的缺陷。
通过上述特别附加扣除,综合收入不仅可以每月扣除5000元,还可以扣除5000元+分类收入扣除+特别附加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因人而异,这反映了更公平的有针对性的帮助。至于有人担心扣除房屋贷款利息支出只会帮助有房者,而不能惠及无房者,这是无须担心的。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可以帮助那些没有住房的人。此外,政府推行的经济适用房制度对无房者更有帮助。公共政策工具是一个系统,个人所得税和其他公共政策工具应该发挥协同作用。
金融界:实际上,这次没有提到降低最高边际税率。目前,中国45%的边际税率远远高于国际水平。你不认为我们应该“追捕”高收入的人权。这个边际税率降低了多少?
杨志勇:征求意见稿扩大了中低税率的适用范围,但没有降低最高边际税率。这不利于中国吸引国际高端人才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考虑到与中国大陆竞争激烈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相对较低,综合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不应超过35%,最好设定在25%,与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致,不同收入阶层的适用税率应相应降低。综合收入最高25%的边际税率易于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20%)和报酬收入(14%)的税率对接,税负合理。特许权使用费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与建设创新型国家密切相关。税制改革后,所得税负担的大幅增加肯定会打击创新。因此,有必要降低综合所得的最高边际税率,以协调税负。
25%的最高边际税率适用于综合收入,这也可以堵塞个人利用企业组织形式逃税的漏洞。在现行税制下,年应纳税所得额为96万元(不足20万美元折算成美元)的,税率为45%。国际高层次人才(无论是it人才还是金融高管)的工资远远超过这个数字。相反,过高的税率不利于中国成为人才高地。25%的税率可以进一步增强中国的税收竞争力,改善商业环境,吸引国际高层次人才。1980年,45%被选为工资和薪金的最高边际税率,这是在高国际所得税率的背景下进行的,而45%的最高边际税率仅处于当年的中低水平。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继续按照中低水平设定综合收入最高边际税率仍然是合适的。建议综合收入实行六级超额累进税率,即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适用3%的税率;6万-12万元,适用5%的税率;12-60万元,税率为10%;60-12万元,适用15%的税率;20%的税率适用于120-240万元;25%的税率适用于240万元以上的人。营业收入最高边际税率与综合收入一致,降低至25%,其他档次税率相应降低。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有许多所谓的高收入个人,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他们的收入水平普遍不高,这表明中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他们是中国加速发展所需的中等收入群体。大幅降低综合所得税税率可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进一步促进消费和投资,带来更多就业机会,从而推动共同富裕。高税率很容易导致处于国际流动性的高收入人群无法被纳入调整范围。因此,收入再分配的目标不容易实现。事实上,无论什么样的超额累进税制,收入越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就越多,这是个人所得税公平作用的体现。此外,通过改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可以更好地实现一些社会公平目标。
更多细节请参见面试记录。
《金融街客厅》的负责人表示,272杨志勇最高45%的边际税率不利于中国成为国际人才高地
标题:杨志勇:过分强调对高收入人群征税存在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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